-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理人或负责人的越权行为是否有效?
- 如何认定欺诈行为?
-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吗?
- 在哪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 什么是合同的解除?
- 何谓债务的免除?免除有哪些要求?
-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 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吗?
-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姓名、名称的变更会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吗?
- 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吗?
自然人和法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谓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据以充当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资格。自然人一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人应依法登记才被赋予民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
根据<合同法)第71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不得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l)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作为合同体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具有以下法律性质: (1)合同解除适用...
根据(合同法)第91条第5项之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免除具有下列...
合同是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续。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合同法>第91条的规定,合同在下列情形之一即告终止:(l)债务...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就可以订立合同。当事人享有订立合同的自由,同样也享有变更合同的自由...
根据<合同法>第?6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原则上,债务人必须全面履行自己的债务,同时债权人也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请求。但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如果部分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另外...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4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