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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奏唱国歌需要遵循什么规定?

  目前,奏唱国歌遵循的规定是中共中央宣传部1984年8月1日拟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唱的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

  (一)国歌可于下列场合奏唱:

  (l)重要的庆典或政治性公众集会开始时

  (2)正式的外交场合或重大的国际性集会开始时;

  (3)遇有维护国家尊严的斗争场合。

  (二)国歌不得在下列场合奏唱:

  (l)私人婚丧庆悼;

  (2)舞会、联谊会等娱乐活动;

  (3)商业活动。

  (三)集会奏唱国歌时,应肃立致敬,不得交谈、击节或鼓掌。

  (四)国歌不得与其他歌曲紧接奏唱。但遇举行接待国宾的仪式和国际性的集会,则可连奏有关国家的国歌。

  另外,军人在奏唱国歌的场合应立正,行注目礼,军容要严整,表情要肃穆。

  中共中央宣传部还规定:国歌要求人人会唱。小学要将教唱国歌列入课程,应根据歌词的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从歌中体会中华民族苦难深重的历史和中华先烈不屈的战斗精神,从而激发民族责任感,从小树立为祖国奋斗、献身的坚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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