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地与澳门法院调取证据的规定
- 特殊司法协助
- 对外国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 我国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在国外的承认和执行
- 内地与澳门法院司法文书送达的规定
-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条件
- 涉外民事诉讼的原则
- 一般司法协助
- 涉外财产保全
-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
内地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因民商事案、内地劳动争议案、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事劳工案相互委托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
特殊司法协助相对于一般司法协助而言。它是指两国法院在一定的前提下相互承认并执行对方法院制作的生效裁决和涉外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裁决的制度。特殊司法协助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在一般条件下,一国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裁决的效力只及于本国。在特定条件下,一国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裁决才需要在他国实现和完成。一国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裁决欲在他国实现和完...
《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需要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司法...
根据我国与外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所在国或请求法院所在国与我国订有司法协助协定或共...
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是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基本准则,也是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和有关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循的基本依据。一、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
一般司法协助,对叫普通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按一定根据为他国法院完成一定诉讼行为的制度。“一定诉讼行为”内容包含三项:一是代为送达诉讼文书。如送达起诉状、答辩状、上诉...
涉外财产保全,是指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不能或难以执行时,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他方当事人有关财产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与国内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不一样,具体有以下七种送达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4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