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富,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富处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富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规定: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婚后尚未治愈的 4 未到法定婚龄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 重婚的 2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