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富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三、关于约定财富:规定: 1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富以及婚前财富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局部共同所有、局部各自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共同财富制或个人财富制的规定。 2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富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富清偿。 4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归还。共同财富缺乏清偿的或财富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富、个人特有财富和约定财富制作出具体规定: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富, 一、关于共同财富。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富,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富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富。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富: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富;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富。 二、关于个人特有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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