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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应交纳多少诉讼费用?由哪方负担?

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应交纳多少诉讼费用?由哪方负担?

     内容: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 10 元至 50 元。涉及财富分割的财富总额不超过 1 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越 1 万元的逾越局部按 1% 交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方法》规定。

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置。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6 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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