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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夫或妻一方收养的上海人子女,4收养法》施行前。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伪原创工具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有关子女抚养费问题上的一般原则是

但一般不得逾越月总收入的50%。l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息收入的20%一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16周岁以上满意18周岁,2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上海人论坛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其收入缺乏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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