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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的法律特征

    4   无人继承和无人受赠的遗产处置。

指从该财富所有权公民死亡时起,     所谓财富继承。其近亲属依照其有效遗嘱或者《继承法》规定,无偿地取得其遗留的个人财富所有权。

     财富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死亡之前的任何时间均不发生财富继承问题。财富所有人宣告失踪也不发生继承问题,     一、财富继承从该财富所有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之时起发生。失踪不同于死亡,只发生财产的代管问题。

公民死亡,     二、死亡人留有属于死亡人的个人合法财富。没有留下属于死亡个人的合法财富,不发生继承问题。

其个人的合法财富,     三、财富继承要有合法的财富继承人或受赠人。公民死亡。应由法定的继承人或遗赠中的受赠人取得,其他公民不得成为继承人或受赠人;如果公民死亡后,没有合法的继承人,也没有遗嘱中指定的受赠人,死亡的合法个人财富不发生继承问题,只有发生遗产的处置问题。

遗产的继承与死者债务的清偿相统一,     四、财富继承中。谁继承死者的个人合法财富,必需负责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但是如果遗产缺乏以清偿债务的缺乏局部继承人没有清偿义务。

其各种不同的转移方式的法律效力依次是      五、财富继承是死者生前个人合法财富转移的方式。

    1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遗赠扶养协议;

    2   遗嘱继承和遗赠;

    3   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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