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即监护人应当维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不受侵犯,对未成年的被监护人进行管教。 二)维护被监护人的财富及其他合法权益。对被监护人的合法财富应当妥善保管,对被监护人的合法收入依法加以维护。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利用或奖励其财产。 三)代理被监护人参与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代理被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当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的监护权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