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各政党中央委员会;全日制各类学校;民用机场、港口、边防检查站、边境口岸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火车站;国家驻外使领馆及其他外交代表机构等,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二是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国庆日、元旦、国际劳动节升挂国旗。
三是举办重大国事活动、体育运动会和其他重大活动应当升挂国旗。
《草案》还规定,在国庆日、元旦、国际劳动节等节日里,国家鼓励公民以家庭为单位升挂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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